可變性
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,所有 Erg 變量都是不可變的。但是,Erg 對象具有可變性的概念 以下面的代碼為例
a = [1, 2, 3]
a = a + [4, 5, 6]
print! a # [1, 2, 3, 4, 5, 6]
上面的代碼實際上不能被 Erg 執行。這是因為它不可重新分配
可以執行此代碼
b = ![1, 2, 3]
b.concat! [4, 5, 6]
print! b # [1, 2, 3, 4, 5, 6]
a, b
的最終結果看起來一樣,但它們的含義卻大不相同
雖然 a
是表示 Nat
數組的變量,但第一行和第二行指向的對象是不同的。名稱a
相同,但內容不同
a = [1, 2, 3]
print! id! a # 0x000002A798DFE940
_a = a + [4, 5, 6]
print! id! _a # 0x000002A798DFE980
id!
過程返回對象駐留的內存地址
b
是一個 Nat
"動態" 數組。對象的內容發生了變化,但變量指向的是同一個東西
b = ![1, 2, 3]
print! id! b # 0x000002A798DFE220
b.concat! [4, 5, 6]
print! id! b # 0x000002A798DFE220
i = !0
if! True. do!
do! i.inc!() # or i.add!(1)
do pass
print! i # 1
!
是一個特殊的運算符,稱為 mutation 運算符。它使不可變對象可變
標有"!"的對象的行為可以自定義
Point = Class {.x = Int; .y = Int}
# 在這種情況下 .x 是可變的,而 .y 保持不變
Point! = Class {.x = Int!; .y = Int}
Point!.
inc_x! ref!(self) = self.x.update! x -> x + 1
p = Point!.new {.x = !0; .y = 0}
p.inc_x!()
print! p.x # 1
常量
與變量不同,常量在所有范圍內都指向同一事物
常量使用 =
運算符聲明
PI = 3.141592653589
match! x:
PI => print! "this is pi"
常量在全局以下的所有范圍內都是相同的,并且不能被覆蓋。因此,它們不能被 =
重新定義。此限制允許它用于模式匹配
True
和 False
可以用于模式匹配的原因是因為它們是常量
此外,常量總是指向不可變對象。諸如 Str!
之類的類型不能是常量
所有內置類型都是常量,因為它們應該在編譯時確定。可以生成非常量的類型,但不能用于指定類型,只能像簡單記錄一樣使用。相反,類型是其內容在編譯時確定的記錄
變量、名稱、標識符、符號
讓我們理清一些與 Erg 中的變量相關的術語
變量是一種為對象賦予名稱以便可以重用(或指向該名稱)的機制 標識符是指定變量的語法元素 符號是表示名稱的語法元素、記號
只有非符號字符是符號,符號不稱為符號,盡管它們可以作為運算符的標識符
例如,x
是一個標識符和一個符號。x.y
也是一個標識符,但它不是一個符號。x
和 y
是符號
即使 x
沒有綁定到任何對象,x
仍然是一個符號和一個標識符,但它不會被稱為變量
x.y
形式的標識符稱為字段訪問器
x[y]
形式的標識符稱為下標訪問器
變量和標識符之間的區別在于,如果我們在 Erg 的語法理論意義上談論變量,則兩者實際上是相同的 在 C 中,類型和函數不能分配給變量; int 和 main 是標識符,而不是變量(嚴格來說可以賦值,但有限制) 然而,在Erg語中,"一切都是對象"。不僅函數和類型,甚至運算符都可以分配給變量